蒲州故城遺址位于山西南部永濟市西三十里的蒲州鎮境內。遺址分為東、西兩城,東西長2.49 公里,南北寬1.71 公里,占地面積4.26 平方公里。2001 年由國務院公布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13 年列入第二批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立項名單。
為配合蒲州故城遺址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的申報、建設工作,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于2011 年2 月編制了《蒲津渡與蒲州故城遺址考古工作規劃2011-2015》,同年獲國家文物局批準。
2012~2016 年,山西省考古研究所持續對蒲州故城遺址開展了考古工作,完善了現有東城的平面形制,厘清了地表城墻的始建年代,并配合蒲州故城古建筑保護方案設計、加固修繕等工程做了相關古建筑基址的發掘清理工作。尤為重要的是在東城內發現了唐代地層,在西城內西北部找到了北朝至唐代時期蒲州故城的城墻遺跡,蒲州故城遺址考古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階段性成果。
2015~2016 年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在西城內西北部進行了大面積的發掘,發掘面積3000 平方米,發現大規模夯土基址遺存,并對該夯土基址進行了完整的揭露和局部解剖。根據夯土的土質土色、夯層厚度、夯窩尺寸以及夯土結構形態等信息,確認夯土從北向南可分為6部分,以此編號為夯1~夯6:
夯1 東西長約23、南北寬約8.9 米,夯土厚1.7-2.6 米。黃灰色土,土質堅硬致密,夯層厚約5~12 厘米,夯窩直徑約3~5 厘米。夯土內夾雜較多的白石灰顆粒,出土有玉璧形足的白瓷碗殘片、蓮花紋瓦當、開元通寶銅錢及數量較多的陶片、瓦片。
夯2 東西長約14 米,南北寬9 米,夯土厚約1.5 米。黃褐色土,土質較硬,夯層厚5~13 厘米,夯窩直徑3~5 厘米。出土較少的瓦片、陶片,可辨器形有陶罐、陶盆、繩紋面板瓦、筒瓦等。
夯3、夯4、夯5 為夯土主體。目前確定的長度約130 米,寬約8~10 米,夯土厚約4~6 米。出土數量較多的繩紋面布紋里、籃紋面布紋里、素面布紋里板瓦筒瓦片及較多的陶片。陶片絕大多數是泥質灰陶片,器形以陶罐、陶盆為主,另有少量的陶缽、陶壺等,陶罐以雙耳小口矮領鼓腹罐居多。
夯6 東西長約30 米,南北寬約20 米,夯土厚約3.1 米。深灰褐色土,土質較硬,夯層厚約4~22 厘米,夯窩不明顯,直徑約5 厘米。
依據各部分夯土分布范圍、走向以及夯土的土質土色、出土遺物及夯土之間的疊壓關系,確定該夯土基址遺存為一段城墻遺跡。該城墻位于地表1.5 米以下,東西走向,長約130米,主體寬8~10 米,自身厚度4~6 米不等,夯筑質量高。
最早修筑城墻時利用了原有的生土高臺,將生土臺稍作修整后作為墻芯,再依次在生土臺的南側夯筑夯3、夯4 和夯5,形成城墻的主體。其中,夯3 為城墻的原筑夯土,夯4、夯5為補筑、增筑形成,有規整坡面。此后再在城墻南部增筑夯6,在城墻北部增筑夯2 和夯1。夯1 內出土白釉玉璧形足瓷碗殘片、蓮花紋瓦當、開元通寶等不晚于唐代遺物,夯3、夯4、夯5出土雙耳小口矮領鼓腹陶罐,素面繩紋里板瓦、筒瓦等不晚于北朝遺物。
山西蒲州故城遺址唐代古城墻各部分夯土的夯層、夯窩特征接近,疊壓打破關系明確,根據出土遺物判斷城墻始建于北朝,唐代沿用并在局部進行了大規模的增筑。
在夯土城墻以南發現6 方青石質的柱礎石,同屬于一座建筑。柱礎為方形,青石質,約36~40 厘米見方,柱礎中心距2 米或4 米。從柱網的平面布局看,房址為東西向,面闊三間,進深兩間。根據層位關系,此建筑的時代不晚于唐代。此外,還發現了唐代的水道、水井、灰坑等與房址關聯的遺跡。在灰坑和水井內出土了數量較多的陶片、磚、瓦及石像底座、銅錢等遺物,陶片可辨器形以卷沿盆、雙耳陶罐為主。這些陶器數量多,在多個單位共出,特征明顯,時代相同,是目前發現的最典型的唐代遺跡和遺物。對判定其他遺跡和遺物的時代提供了參考和依據。
宋金時期該段城墻墻體功能廢棄,利用城墻在平面和高度上均進行了擴建,發現的遺跡有房址、水道、水井等,此時夯土作為建筑基址使用,性質發生了“由墻到臺”的轉變!蹲x史方輿紀要》卷四一·山西三·平陽府·蒲州載:“后魏兼置雍州、東魏初改置秦州,西魏因之。后周改曰蒲州,河東郡皆如故。隋初郡廢,仍曰蒲州,大業初又改為河東郡。唐復曰蒲州,開元八年置中都,升州為河中府。旋罷,仍曰蒲州……”蒲州故城遺址新發現的城墻證實了唐代蒲州城的存在,其年代可上溯至北朝時期,這與文獻中蒲州北朝置州的記載相印證。這段城墻早于蒲州故城地表現存城墻,它的發現為確定北朝至唐代蒲州城的位置、分布范圍提供了十分重要的線索和依據,對進一步探尋北朝至唐代蒲州城的規制布局、探討蒲州城址的沿革、變遷以及推動蒲州故城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山西蒲州故城遺址發現北朝至唐代城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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