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刻是民間雕刻藝術之一,就是用竹根、竹材、竹器雕刻成的雕塑工藝品,以竹刻筆筒為多。明代竹刻雕刻藝術發展到全盛時期,竹刻分為兩大流派,一派是以上海嘉定竹刻為代表的“嘉定派”,2006年嘉定竹刻加入首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一派是以南京竹刻為代表的“金陵派”。
竹刻又稱竹雕,是在竹制的器物上雕刻多種裝飾圖案和文字,或用竹根雕刻成各種陳設擺件,佛像、人物、筆筒之類的一種欣賞價值很高的工藝品。竹刻之所以能在明代中期成為專門的藝術,一是竹材廉價易得,二是竹刻名家的出現并形成流派。廉價的竹材欲想與質地高貴的紫檀木、象牙、犀角一比高低,只有在雕刻技法上創新,在器型、裝飾題材上求變、出異,不斷攀登新的藝術高峰。這個過程正是誕生竹刻名家的充分必要條件,同時在當時也形成了兩個竹刻中心,一個是浙江的嘉定(今上海嘉定),一個是江蘇的金陵(今南京)。后人按地域冠以派別,因而就有了以朱鶴為代表的嘉定派和以濮仲謙為代表的金陵派。
雕刻工藝
圓雕
是指完全立體的雕刻,即前后左右均完整雕出景物形象,具有三度空間,在不依附任何背景的情況下,可從四周的任何角度進行欣賞。這種以圓雕技法刻制的器皿,大多是取竹根為材,根據竹的自然形態進行構思和設計,略施雕鏤,使其成為或巧妙、或古樸、或精致,供人觀賞的藝術品。這種因材施藝的創舉,看似簡單,實極難為。不僅要有豐富的想象力和卓越的獨創性,還要有極為高超的雕刻技術,兩者之間必須緊密配合。最具代表的要數封氏家族。封氏是竹刻世家,世代相傳多至五六代以上。其中最有名的封錫爵、封錫祿、封錫璋三兄弟,號稱鼎足。他們繼承了朱氏刻竹中的圓雕技藝,以竹根為原料,摹仿現實寫生,所制作的器物多以新奇勝。封錫祿和封錫璋兄弟由于技藝精絕,名聲遠播,被地方官推薦,于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被召入宮,于養心殿服務。
浮雕
是指在平面基礎上雕刻藝術形象,物象近似繪畫,前后體積壓縮。因此,浮雕是介于繪畫和雕刻之間的一種藝術形式。浮雕的制作過程也表明了這一點,即在雕刻前,先將畫稿貼在刻板上,然后依據畫稿進行雕刻。根據浮雕立體程度的差別,可分為“高浮雕”、“淺浮雕”、“薄意雕”、“線雕”等。高浮雕,與圓雕相接近,所雕形象起伏較一般浮雕大,有的局部為圓雕,具有很強的立體感。淺浮雕,與繪畫相接近,所雕刻的想象所起伏較一般浮雕平緩。薄意雕,最淺薄的浮雕,所表現的形象僅是一層平緩的起伏,意到即止。
留青
所謂“留青”,也稱平雕,即是用竹子表面一層青皮雕刻圖案,把圖案之外的青皮鏟去,露出竹肌。竹材干后始能奏刀,此時表皮已由青轉白。所謂“跡若粉描”,與留青之花紋正合?毯蟛豁氁粌奢d,表皮即呈淡黃色,但此后變化不大。竹肌則由淡黃而深黃,由深黃而紅紫,故皮、肌色澤之差異會越來越明顯。這種雕刻方法不僅精巧,而且竹器外表色澤瑩潤,經常撫摩掌玩,年代越是久遠,竹肌顏色越是深沉,光滑如脂,溫潤如玉,色澤近似琥珀,同時圖案部分也越清晰突出。這種技法始于唐代,當時雖是留青竹雕的初期階段,所刻紋飾還比較渾樸簡單,但這種技法的出現,顯示出了竹刻藝術的提高與進步。
陰刻
是指所雕的物象低于雕面的水平面的雕刻技法。線刻,在平面的雕面上以陰刻線條造型,與繪畫中白描相似。
微刻
微刻也是竹刻的一種,由于竹子纖維結構,以至于較難在竹子上面進行微刻,故現代雕刻家鮮少可以在竹子上進行微刻,也是微刻較難的一種。很多微刻作品畫面上常常兼有微刻詩詞或文章,此時人們也越來越認識到微刻文字書法效果重要性,那些雖刻得細微的某些作品無非蟻足一堆,在放大鏡下觀察,波磔點劃,不成樣子,字型或呆板,或歪斜,或扭曲,實不足取。尤其在微刻作品上的微刻功力怎樣,也成了評判微刻作品的成敗。好作品之所以受到人們推崇,除了微刻技法外,究其原因還在于微刻布局而又要表現出鐵劃銀鉤的書法功底。而要在竹子上微刻作品則是難上加難。
透雕
透,意為穿透。透雕又稱通雕。通,意為貫通。有在浮雕基礎上鏤空其底版使圖象空靈突出,分為單面鏤空雕與雙面鏤空雕。有在圓雕基礎上作鏤空透雕,雕出內層的景物。也有平面多層透雕,多的可達五六層。
貼黃
又稱“竹黃”、“翻黃”、“反黃”、“文竹”等。其工藝乃取竹筒內壁之黃色表層翻轉過來,經煮壓、粘貼到木制胎骨上使其成器。清中期以來,江蘇嘉定、浙江黃巖、湖南邵陽、四川江安、福建上杭均以制作貼黃著稱。據已知文獻記載,以上杭為較早。貼黃器以木為胎。木胎可隨意造型,故能突破竹材為圓筒形的限制,可以制成各種形狀的器物,并因此而增加其實用價值,所以貼黃器是值得并應該提倡的。不過貼黃甚薄,只能淺刻。一般民間的貼黃器,造型雕飾都比較簡單。但清宮所藏,精工華美,遠非民間者可比。
鑲嵌
為了增加竹木雕的層次感,采用與載體色澤不同的材料通過鑲嵌形成圖案。如嵌牙、嵌玉、嵌石、嵌竹、嵌木、嵌骨、嵌螺鈿、嵌珊瑚、嵌玳瑁、嵌珍珠、嵌瓷等材料。用多種材料鑲嵌在一件作品上,稱“百寶嵌”。
竹刻藝術三個階段:
明朝時期
明代竹刻的技法主要有三種:一是嘉定派以深刻表現高浮雕或圓雕的刻法,代表人物為朱鶴、朱纓、朱稚征,人稱“嘉定三朱”或“朱氏三松”;二是金陵派以淺刻或略施刀鑿即可成器的刻法,代表人物為濮仲謙;三是以留青作陽文花紋的刻法,代表人物為張希黃。
陽紋砂地竹刻技法之一。
系陽紋刻法,地作砂粒狀,有細砂地、粗砂地、核桃地、香櫞地(一名桔皮地)等。
薄地陽文竹刻技法之一。
其義有三;一指清代吳魯珍所刻淺浮雕,其刻法淺于明代的高浮雕,故名“薄地陽文”。一指較吳魯珍淺浮雕更低的陽文。近人所謂“薄地陽文”,將花紋以外全部竹地或鄰近花紋四周之竹地刮去,使花紋微微高起,然后雕刻。
陷地深刻竹刻技法之一。
竹刻 (用陷地淺刻法)
一種深刻,比一般深刻更深。竹林表面光素,稱為地,所雕圖像全部刻陷地中,有五六層,始達其最深處,故名“陷地深刻”。此法始于清代前期。
竹刻地紋竹刻技法之一。
其地紋有四;一為光地,即平地。二為空地,即透雕之鏤空地。三為幾何紋地,如雷紋、波紋、鱗紋、錦紋等。四為糙地,即砂地,以形似得名。紋覆地,地承紋,地為紋輔,紋因地成。
清朝早期
清初至乾隆(1644—1795)劃為竹刻的清早期。單從時間跨度上說,此清前期包括了人們習慣上所分的清初和清中兩個時間段。清前期竹雕十分發達,竹刻藝人繼承了明代的刻法,同時又有不少創新。吳之墦創“薄地陽文”淺浮雕,封錫祿及其…門的圓雕,周顥用刀如運筆陰刻山水、竹石,潘西鳳隨意刮磨而得自然之趣。他們在當時即頗有影響,技藝皆達到了極致,后人效法,無人企及。乾隆時期仿古之風盛行,在竹刻中亦出現了仿青銅器的竹雕,多見巧思,已畢肖古銅器為能事,鼎、卣、尊、壺,無所不備,從清竹雕提梁卣(圖3)可窺見一斑。貼黃器,窮工殫巧,突破了竹材固有的圓筒形狀,使器物形狀豐富多姿,質地有了象牙的感覺。因此可以說清前期是竹刻的鼎盛期。
請晚期
清晚期可能是刻竹者自己不能自畫自刻,須請畫家代為畫稿設計,刻與畫分離,刻竹者成為單純的刻工,只能在竹材的表面落刀做文章,不可能刻去一層求人再畫一層。故此,清后期的竹刻作品,大都是低而淺的陽文或陰文,器型多臂擱、扇骨。相反,昔日流行的圓雕器物,透雕、高浮雕之筆筒、香筒卻難覓蹤影。所以說,清后期的竹刻藝術日漸衰落。